第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培训班在浙江杭州举办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家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质量,增进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在库专家对政策制度的理解,保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将举办三期2023年度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培训班将系统学习自然资源部成立以来的海域使用管理政策文件、国家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要点、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工作要求和生态用海监管等内容。
7月27日至28日,第一期培训班在浙江杭州举办。培训对象主要是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和福建省的沿海地方海域海岛管理部门、评审机构、国家级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专家库在库专家和海域使用论证机构从业人员代表,参训人员近400人。
本期培训是国家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正式发布实施后的首次大规模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海域使用管理政策及海域使用论证制度、海域使用论证技术评审工作流程与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修订情况等近10门课程。培训邀请了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等管理部门代表及业内资深专家授课,授课老师对培训内容进行认真设计和精心打磨,力求更好地满足参训学员的学习需求,推动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参训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系统全面,不仅全面理解了海域使用管理政策的新变化,还熟练掌握了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将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的要求贯穿在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始终,全力做好用海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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