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部财务与资金运用司的委托,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评审工作流程》有关要求,我中心现就深圳海洋管理业务用房等12个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评审工作开展外委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任务名称
深圳海洋管理业务用房等12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评审工作
二、任务需求
(一)外委评审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外委评审共12个项目,分别为深圳海洋管理业务用房项目、国家海洋局汕尾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楼项目、南海局监测预报业务楼项目、三亚海洋环境监测站业务楼建设项目、陕西测绘局信息化测绘基地升级改造项目、陕西测绘局大院生产办公区供电负荷增容及电改项目、中国海洋图片资源库项目、海洋意识宣传平台项目、海洋二所分析测试楼建设项目、国家极地档案馆业务楼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仪器(装备)环境与可靠性试验基础平台建设项目、海洋环境监测设备动力环境实验室项目,相关项目的概况表,详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及预期成果
依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及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规章制度,对该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工程价款结算、项目核算管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及建设管理、概(预)算执行、交付使用资产及尾工工程等各环节所有经济行为进行全面审核,对项目决算提出评审意见,并提交评审报告。
三、外委单位资格、人员及报价要求
(一)外委单位: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基本建设施工预决(结)算审计验证;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二)人员要求:外委单位应根据每一个项目特点,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负责人应由具备五年以上审计从业经历,且主审过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业务熟、懂政策、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担任。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合同费用实行总价总包,不得分包;
2、报价中分列人员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费及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3、每个项目须单独报价。
(四)报价函(详见附件2)
四、申请材料递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17:00之前提交《报价函》
(二)材料纸质版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官营家园3号院 海洋咨询中心537
(三)材料电子版收件邮箱:tothenorth@qq.com
(四)具体要求:请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寄出或未按要求递交的申请材料恕不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宇
电 话:010-68040119
附件:1.项目基本概况;
2.报价函
自然资源部海洋咨询中心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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